加拿大国税局推出若干2020年度纳税新规定

【作者:方华】

【本文首发于2021年3月1日】COVID-19病毒肺炎疫情不但让加拿大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,而且还让加拿大纳税人的报税复杂化。

一方面是各种疫情补助金是过去没有的新事务,而且疫情下在家里办公可以得到免税额度也是新事情。

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总结了几个加拿大纳税人需要注意的问题。

首先是今年不会像去年那样可以推迟向国税局上交税表。今年纳税人上交税表的最后期限是2021年4月30日,对于自雇人士来说其上交税表的最后期限是2021年6月15日。

其次,如果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缴纳欠国税局的税款会积累欠国税局的利息,但如果纳税收入低于7万5千加元、而且收到过疫情补助如CERB, CESB, CRB, CRCB, CRSB, EI或省政府的类似疫情救助金,则可以推迟到2022年4月30日再交税。不过,这些加拿大人虽然可以推迟交税、但却要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上交税表,否则会面临罚款。

第三,政府给的COVID-19病毒肺炎疫情补助金是要交税的,有的补助金如CRB在发放时虽然已预扣了10%的所得税,但大部分加拿大人的税率高于10%,所以仍然会欠国税局税款。

第四,如果COVID-19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打工者在家里上班,则可以申报居家办公的免税额度。无收据申报的最高免税额度是4百加元,有收据申报可以按照用于办公的居家面积申报合理比例的开支费用,如一定比例的房租、水电费和互联网费用。

第五,如果订阅了加拿大媒体的电子版出版物,则可以申报不超过5百加元订阅费的免税额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