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19日更新:加拿大税务局2021年2月9日宣布,如果你在2020年内的收入低于$75000且你收到过COVID-19的补贴(符合要求的补贴列表见下图),则你在报了2020年的税后,如果你还欠税务局钱的话,你可最晚在2022年4月30日前缴纳,无需付利息。
【作者:方华】
加拿大国税局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向领取了COVID-19病毒肺炎疫情救助金的加拿大人寄送T4A收据,并提醒这些加拿大人在填报自己2020年税表时要把收到的疫情救助金做为纳税收入申报。
【作者:方华】
加拿大国税局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向领取了COVID-19病毒肺炎疫情救助金的加拿大人寄送T4A收据,并提醒这些加拿大人在填报自己2020年税表时要把收到的疫情救助金做为纳税收入申报。